新闻中心

新疆136号文印发:机制电价0.15~0.262元/度、机制电量50%、执行10年

6月22日,新疆发改委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明确机制电量规模、电价以及执行时限。

根据文件,存量项目区分补贴与平价项目。
其中,补贴项目执行0.25元/度的电价,机制电量比例30%;平价项目执行0.262元/度的电价,机制电力比例50%。
增量项目竞价上限为0.262元/度,下限为0.15元/度,机制电量比例参考平价项目的50%,执行期限为10年。
文件要求,要做好优先发电计划与机制电量的衔接,对于优先发电不足以覆盖优先购电的电量部分,电网企业可通过市场化方式采购新能源电量。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