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十)大力推动配电网建设改造和智能化升级,加快打造适应大规模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的新型配电系统。因地制宜推动智能微电网与大电网协同发展。
五、完善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十四)完善适应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的规则体系。完善电力市场限价等机制,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引导新能源消纳的作用。积极推动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推进“电—证—碳”市场协同,科学反映新能源环境价值。
六、强化新能源消纳技术创新支撑
(十七)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答:近年来,我国新能源规模高速增长、占比快速提升,消纳压力持续增加,如何统筹好新能源发展与消纳已成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一项重大课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要求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近期,我国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明确了新能源发展目标要求。为全面深入落实改革要求,、国家能源局将制定新能源消纳政策作为2025年自主推进的改革任务,坚持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措施,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促进新能源在大规模开发的同时实现高质量消纳,更好支撑实现碳达峰目标和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统筹新能源发展与消纳课题研究,全面总结新能源开发与消纳现状,深入分析新能源消纳影响因素,研究提出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政策举措。基于研究成果,结合近两年推动新能源消纳的实际工作经验,制定出台《指导意见》。
答:根据《指导意见》明确的责任分工,各单位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国家能源局统筹推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工作,后续将针对《指导意见》提出的改革方向和任务,进一步细化完善配套政策,确保有关举措落实落地。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是统筹保障本地区新能源消纳的责任主体,全面组织落实各项消纳举措,实现消纳目标。电网企业是保障新能源接网与调控运行的主要责任单位,持续加强电网建设,优化系统运行。发电企业提升新能源可靠替代能力,加强调节资源建设。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电力系统互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针对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